今天參加了一個名為「親密之旅」的課程,第一堂課解釋了「迷戀」與「真愛」的不同。
根據黃維仁博士的看法(我們只能看他的DVD),其差異如下:

一、
迷戀—瞬間發生、一見鍾情
真愛—基於長期瞭解
二、
迷戀—基於片面心理投射
真愛—基於全面認知
三、
迷戀—自我中心、有強烈佔有欲
真愛—利他性
四、
迷戀—以激情與化學作用為主
真愛—以友情與親密感為主
五、
迷戀—經不起時間考驗
真愛—以意志承諾廝守終身

最後,放完影片,進行了小組討論,討論的問題是:聽完覺得真愛和迷戀差別哪一點是讓你印象最深刻?為什麼?


於是,大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,並且分享了一些心得經驗。

我赫然發現,也許多數人的愛情都是從迷戀中產生的。而且有些捍衛迷戀的聲音出來。她們覺得,真愛可以是由迷戀中產生的。我懂,因為迷戀被黃維仁博士描述得真的很美,他說:

有一個大學的女孩在唸了一個禮拜的書後,為了放鬆一下心情而參加一個派對。在派對上,她注意到有一雙深邃的眼睛注視著她。當他們四目交接時,他們互相一見鍾情。兩個人離開派對後一起到湖邊散步,從晚上九點聊到了早上五點。兩人分別後,回到宿舍還是覺得有好多話想說,於是又打電話給對方,結果電話掛掉後,四個小時又過去了。但是,想看書又唸不下書,心裡只想著剛才還有好多話沒講完…

如果可以無窮無盡的聊下去,那不就證明兩個人的契合度非常高嗎?然而,這在黃維仁老師的口中卻只是「迷戀」而已,是只能持續三到六個月的腦內化學物質苯乙氨,是假象,是激情,是無法迄及女人所渴望的永恆的。

這豈不是要我們拋開所謂的「迷戀」,不要被這種情感誘惑

於是有人提出,如果一開始沒有迷戀的話,那對方就只不過是一個好人而已。

但是,真愛的基礎就是在於對方個「真正的好人」吧!

我很能認同真愛的第五點:以意志承諾廝守終身。

黃維仁博士提到:從深層心理學角度來看,每個人的需要都是不斷改變的。沒有承諾時,一個人的需求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滿足。

我們不可能瘋狂的愛上一個人,然後一直保有激情到生命的盡頭(除非…發生最壞的狀況>"<)。唯有以意志承諾,才可能達到不離不棄。所以,我們要找的是一個有這樣的責任感、意志力的「真正的好人」。

真愛並不是在任何人身上都會出現的。以為一個不負責任、道德感低落的人能付出真愛,那等於是緣木求魚。相反的,一個負責任、道德感強烈的人,即使沒有愛你愛到頂點,也能給你真愛般的價值。

這時,有人下了一個很棒的註解:也就是說,真愛的實況沒有那麼浪漫。

嗯!我大力點頭。電影中那些在還沒交往就一把將對方擁入懷中,或衝進婚禮搶婚的,都不是真愛。不要被那些商業包裝出來的愛情給騙了。真愛是弔詭的啊!

看一下第三點吧!

迷戀—自我中心、有強烈佔有欲
真愛—利他性

那些電影中的浪漫情節只有自我中心、有強烈佔有欲的人才做得出來,當愛情到達利他性的階段時,心中所考慮的絕不會只是如何得到對方而已,而會做出更多關於對方幸福的揣測,更多「我配得上對方嗎?」的無病呻吟(請原諒我用「無病呻吟」這四個字吧)。

所以,在交往之前就走入利他性的愛情時,這個愛情幾乎是注定抱憾的。利他性的愛情缺乏迷戀的勇氣與衝動。

也因此,真愛還是得要由迷戀開始啊!如果跳過迷戀直接進入利他性的愛情,那麼那個人就幾乎被緊箍咒給掐死了。

總結來說,如何找到真愛,就是要在激情的對象中挑選出一個有責任感、有道德感的「真正的好人」吧!還有更重要的是,自己也要當一個「真正的好人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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